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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节严重 5年市场禁入!证监会重罚国内第二大钾肥企业实控人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pmoa809fde2 | 发布时间: 2019-11-28 | 2557 次浏览 | 分享到:

  11月25日晚,国内第二大钾肥生产企业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藏格控股”)发布公告称,因涉财务造假等信披违法违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等被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及?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截图

  当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下称“证监会青海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认定藏格控股肖永明(实际控制人)等人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拟决定采取罚款、5年市场禁入等不同惩罚措施。

  随后,藏格控股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财务造假董监高16人被处罚

  经查,藏格控股被罚的原因,在于其主要存在虚?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事项等违法事实。

  被点名处罚的董事会成员

  证监处青海监管局查明,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3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28亿元;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4.6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77亿元(含相关的其他收益)。

  被点名处罚的高管

  同期,藏格控股2017年虚增预付账款2.4亿元,2018年虚增应收账款 471万元,虚增预付账款2.81亿元。

  不仅如此,有关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方面,藏格控股也未及时披露。截至2019年6月30日,占用资金余额为21.64亿元。

  根据上述事实,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认为,藏格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肖永明,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决定对藏格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肖永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对吴卫东、刘威罚款20万元,对其余人罚款3万元。

  此外,当事人肖永明、吴卫东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分别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3年市场禁入措施。

  承认违法事实放弃申辩

  根据相关法规,监管部门作出拟采取行政处罚及采取的市场禁入措施后,当事方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的,监管部门将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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