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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来源:青海镁业 | 作者:pmoa809fde2 | 发布时间: 2020-02-15 | 38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采用科学方法

  青海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及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做好全省总动员,合力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细化“四经普”全流程3个阶段55项具体工作时间进度要求,严格按照计划按步骤落实各阶段任务。遵照国家普查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先后印发《试点方案》、《单位清查质量抽查方案》、《普查方案》、《事后质量抽查方案》、《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等实施办法,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应用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进行填报。

  四、创新普查方式

  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同调度,严格把控质量,确保普查现场登记顺利推进,摸清家底查实数据。在清查阶段,积极收集、整理各级部门单位名录信息,及时根据国家要求调整部署,增加全面核查环节,查漏补缺,完善信息,整理出单位清查底册,并及时将应用、制度、底册、地图推送到全省普查员使用的手持移动终端(PAD)中,完成了入户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鉴于青海省的自然环境和气候特征,我省青南地区和全省季节性生产的采掘业、建筑业,季节性经营的餐饮住宿业于2018年11月至12月提前开展普查登记。

  五、强化执法监督

  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认真执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在普查中出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对普查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我省普查数据实打实、硬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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